的哥减负费扣起不返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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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9日14:48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出租车企业违规收费158万,市物价局曝光“七宗罪” 本报讯记者赵燕华、通讯员蓝岚、实习生叶芹报道:为缓解成品油价不断上涨带来的成本压力,广州市去年曾出台向“的哥”每月返还100-200元客运附加费的减负政策,但物价部门检查发现,有些出租企业竟暗地不执行!今年七八月份,广州市物价局对全市出租车企业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收费行为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发现违法金额高达158万多元,市物
市物价局介绍,到目前为止,共检查了84个收费单位,查出涉嫌违规收费项目12项,涉嫌违法金额158万余元。物价部门表示,出租车司机发现企业有乱收费等行为,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出租车行业七种乱收费行为 超标准收费。如有的企业未评上等级,按规定基本服务费标准是每车每月400元,实际超标收取每车每月700元。 重复收费。有的企业在对车辆进行二级维护时,当月除了收取300元的二级维护费,还重复收取了150元的例行保养费。 强制收费。根据规定,汽车综合性能检测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应遵循“自愿有偿”原则,但有关部门要求所有的出租汽车将其转变为强制性的检测和收费。 转嫁收费。个别出租汽车经营企业把向企业收取的出租车协会会费、道路协会会费转嫁给司机。分别向司机收取每年10元的出租车协会会费和每年20元的道路协会会费。 明码标价不规范。不少收费项目已被调整或取消,但有企业没有及时调整收费公示表,有的甚至还用2001年的收费公示表。 不执行向司机返还费用的价格政策。为解决油价上涨造成营运成本上升的问题,广州市出租汽车经营企业从2005年11月15日起,每月向司机返还100-200元的费用。但检查发现有的企业以向司机提供额外服务为由,不向司机返还费用。 企业自定项目收费。如有的企业向新司机收取每人100-190元的“考核费”。 (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