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领导负总责 主管部门组织协调 相关部门分工协作 北部沿海建循环经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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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10:24 中国环境报 | |||||||||
季英德 本报讯山东潍坊市委、市政府要求“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的企业要步入循环经济企业行列,过50亿元的大企业要根据实际编制本企业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并在做出加快潍坊“三北”重化工产业基地建设战略决策的同时,强调要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把北部沿海地区建成发展循环经济示范区。
今年潍坊市人代会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把建设生态城市、发展循环经济作为“六个新突破”之一,要求各级政府切实下大力抓紧抓好。目前,潍坊市已初步建立起了党政领导负总责、主管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循环经济工作推进机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