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山西省委原副书记受贿88万一审被判11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11:47 黑龙江日报

  据《山西商报》报道19日,中共山西省委原副书记侯伍杰受贿案一审宣判,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以受贿罪判处侯伍杰有期徒刑11年。

  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查明,被告人侯伍杰在担任中共山西省委常委兼太原市委书记期间,接受时任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副局长邵建伟给予的10万美元和价值5万余元港币的百达菲利手表1块,以上款物折合人民币共计88万余元。

  法院认为,鉴于被告人侯伍杰能坦白全部犯罪事实,并退出全部赃款、赃物,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侯伍杰有期徒刑11年。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