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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面女郎偷卖他人房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12:43 新闻晚报
□晚报记者李胜南报道 制图邬思蓓

  一个有四个名字的女人,租了别人的房子,随即将其转卖给他人,拿了35万元的首付款人间蒸发,半年后,她在北京的暂住地被抓获。昨天,浦东新区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对被告刘式艳提起公诉。

  埋下祸根

  37岁的刘式艳是个神秘的女人,她案发前在上海的一家商贸公司上班,当时用的名字和身份证是唐阳阳。2005年9月,她的同事小陈说起,一亲戚打算出租房子,刘式艳脑子一转,计上心来。不久,她故意当着小陈的面,说要在市区租一套房子,小陈便告诉她,亲戚那套房子挂在浦东某房产中介处,她有兴趣可以去看看。

  2005年10月5日,刘式艳来到那家房产中介,要求租下这套房子,在她的再三催促下,房东盛小姐赶过来与她碰面。看过房后,刘式艳又绕回到盛小姐家,表示要跳开中介,私下向盛小姐租房。两人谈妥价钱之后,刘式艳便起草了一份租房协议,在上面签下了“马莉”的名字。此时,盛小姐并不知道这个“马莉”是姐夫小陈的同事。事后盛小姐回忆,10月7日,她还把房产证和身份证的复印件都给了刘,没想到祸根就此埋下。

  携款逃跑

  租下房子的第二天,刘式艳先后找到三家中介公司,将盛小姐的这套房子挂牌出售。她告诉中介,自己就是房东盛小姐,因为急等钱用,所以房子的首付款要高一些。

  10月9日,王女士看中了这套房子,中介急于成交,催促刘式艳带齐手续过来签约。刘拿出假产证,与王女士签了房产买卖合同。因为这套房子的产权人是盛小姐夫妇二人,刘式艳便称,自己的丈夫不在上海,全权委托自己来卖房。在所有房东签字的地方,刘式艳都签下了盛小姐夫妇二人的名字。当天,刘式艳收到了王女士的定金2万元,第二天,王女士又凑齐了33万元的首付款,交给了刘式艳,刘式艳继续冒名盛小姐,写下了35万元的收条。不久,她携款逃往北京。

  盛小姐此时还蒙在鼓里,她委托姐夫小陈帮忙挂牌售房。小陈到了一家中介公司,别人告诉他,这套房子曾经在他们公司挂过牌,现在已经卖出去了,小陈非常吃惊。

  否认指控

  根据中介的描述,小陈猜测这个假冒的房东就是自己的同事唐阳阳,但他始终没有联系到这位已经人间蒸发的同事。再也找不到房东,王女士迫不得已,托人查到了真房东盛小姐的电话,打过去才知道,人家根本没有卖过房子,那个收了房款的人是假房东,她押在中介处的房产证也是假的,王女士这才报了案。半年后,警方在北京拘捕刘式艳时,在她的住所还找到了另外一张署名刘莉的身份证。

  法庭上,刘式艳对于检察官的指控予以否认,她坚称是同事小陈委托自己卖房的,后来见到房东盛小姐,盛小姐也委托自己卖房。她还辩称,自己在中介公司的时候,并没有说自己是房东盛小姐,而她收到的35万元房款,也已经给了同事小陈。之所以有多张不同名字的身份证,是做房产中介的职业需要。不过,她的这些辩辞,既没有人证也没有物证。此案将择日开庭继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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