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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检验检疫局:乘坐厦金航线应先了解检疫法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14:58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9月20日消息据厦门媒体报道,从厦门检验检疫局获悉,厦金海上客运直航给台胞带来了很多方便,客流量持续增加。该局和平码头办事处有关人士指出,如果乘客携带行李物品乘坐厦金航线,请遵循大陆检验检疫法律法规,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据统计,目前乘坐厦金航线的旅客携带的行李物品中,根据大陆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属于禁止入境或未申报检疫的携带物,被强制销毁、退运处理的,每个月大约都有500多公
斤。

  根据大陆检验检疫法律法规,这些被销毁或退运的携带物中,有些必须经过申报检疫才允许携带入境。这些物品主要有种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烟叶、粮谷、豆类(入境前需事先办理检疫审批手续);鲜花、切花、干花;植物性样品、展品、标本;竹、藤、柳、草、木制品。

  另外,根据进境旅客《携带物管理办法》,有八类物品严禁携带入境,包括:人血及其制品;水果、辣椒、茄子、西红柿等;动物尸体及标本;土壤;动植物病原体、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活动物(伴侣犬、猫除外)及动物精液、受精卵、胚胎等遗传物质;蛋、皮张、鬃毛类、蹄骨角类、油脂类、动物肉类及其制品、鲜奶、奶酪、黄油、奶油、动物血液及其制品,水生动物产品;转基因生物材料等。(李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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