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小议:人可以无法到这种程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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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15:11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何龙 病人在治疗过程中死亡,家属怀疑是医疗事故,正常的反应应该是:或者向有关方面投诉,或者向法律求助,从而让权威机构验证是否正常死亡。 医院受到死者家属的哄闹,使得医生无法正常从业,还要带着自卫武器上班,正常
这两种反应都是法制和理性社会的特征性反应。可是从这篇报道中,这两种反应我们都见不到。“人可以无法到这种程度”,给人直观感觉是,法制成了透明物! 这是不是一次医疗事故?在确切的证据出来之前,我们无法给出定论。但在光天化日之下,一帮人一看到行政人员便上前拦着辱骂并与医护人员有身体碰撞,在医院索赔长达20多个小时,致使医院工作基本瘫痪……像这样严重干扰医院秩序、威胁他人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现象能够得以持续,表明医院周边的法制状况应该“看医生”了。 医院报警了吗?警察有何反应?医院如果成立“护院队”,这“护院队”合法吗?“护院队”要是与“医闹”正面冲突,很难说不会出现几个残躯甚至几具尸体———人怎么可以无法到这种程度,法律怎么可以无为到这种程度! (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