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商贩下班高峰“下手”买三斤虾少小半斤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15:16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买三斤虾能缺近半斤,这买卖做得也太坑人了!”接到消费者的投诉后,昨天上午记者在张店金晶大道上一处水产市场进行了暗访,发现有些水产业户确实存在缺斤少两行为。“虾本来就带水,我少给几两算啥!”在工商执法人员进行查处时,一经营业户竟摔了电子秤。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绝大多数消费者购买了海鲜后并不核实重量,而不法业户坑人一般选择在中午和下午下班的高峰期“下手”。
记者暗访:3.2斤虾缺4两 昨天9:20许,记者一行两人来到张店金晶大道北段一处水产市场进行暗访。刚进入市场,记者看到几乎每家商铺前都摆着长长的摊子,摊子上鱼虾俱全。 “明虾多少钱一斤?”记者问一家商铺的摊主。 “一般都是16元一斤,算你15元吧!”女摊主说。 “便宜点吧……”记者跟摊主讨价还价后,以14元一斤的价格买了3.2斤。 “够不够秤?你给开个票吧,写上虾的重量!”在记者的要求下,摊主给记者开了一张收据。 沿着道路前行,记者在市场内另一处水产商铺门前以10元一斤的价格购买了3.04斤爬虾。同样,记者要求摊主给开具收据,注明了爬虾的重量。 随后,记者来到市场上的公平秤处称重。结果显示,3.2斤明虾的实际重量是2.85斤,3.04斤爬虾的实际重量是2.84斤。 缺斤少两,应该严惩! 记者联系了张店公园工商所派驻市场的执法人员,执法人员立即赶到了现场。卖爬虾商铺的女摊主不承认自己有缺斤少两的行为,将记者购买的爬虾又放在了电子秤上称,结果显示重量是3.0斤。“我哪里缺斤少两了!”摊主得意地说。 执法人员怀疑,摊主已经在电子秤上做了手脚。“把秤没收了,请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商执法人员说。听到这话,女摊主急了,“我缺个几两咋了,虾本来就是带水来的……”说着,她趁执法人员不注意,拿起电子秤摔在了地上。 张店公园工商所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接到消费者关于业户缺斤少两的举报后,一直在治理市场秩序,但一些业户趁执法人员不注意,就在秤上耍花招坑害消费者,对抓到证据的业户,他们将进行严惩。 购买海鲜,记得要收据 据工商执法人员介绍,购买海鲜的消费者一般集中在11:30至12:30和16:30至17:30,这是下班高峰时间,消费者急着买东西回家做饭,一般不会注意是否足量,回家后就直接做饭,也不会核实海鲜的重量,因此,缺斤少两的商贩都会在这两个时段“下手”。 然而很多消费者购买水产品后,发现缺斤少两想要维权时由于缺乏证据(发票、收据等)“有口难辩”,业户也抓住这一点,不承认自己缺斤少两的行为。因此,希望消费者在购买水产品时,一定要求业户出具发票或者收据,并注明水产品的价格和重量。 另外,记者注意到,在市场的显眼位置都有公平秤,买完东西路过公平秤的消费者特别多,可几乎没人主动去公平秤处确定自己购买的物品是否足量,这也助长了不法业户的气焰。 (记者 任灵芝 张欣 通讯员 杨建贵 王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