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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截留挪用司法所建设资金将追究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15:20 新华网

  新华网长春9月20日电 (记者周立权) 全国司法所建设工作会议20日在长春召开。司法部部长吴爱英指出,国家下拨的司法所建设资金,要确保专款专用,一旦发现截留、挪用,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责任。

  吴爱英说,2005年到2006年,国家用于司法所建设的国债资金为7亿元。国家在财力还不宽裕的情况下,拿出这么多专项资金用于司法所建设,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司
法行政工作的重视和对广大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的关心、爱护。全国各地一定要切实管好用好这笔资金。要严格执行财经制度,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跟踪检查和审计监督,确保专款专用,坚决防止违法违规现象发生。司法所建设国债资金和财政专项资金只能用于司法所建设,不能用这笔钱去建办公楼、盖职工宿舍、发工资、发奖金等,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截留、挪用,一旦发现截留、挪用,要坚决予以纠正,并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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