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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口岸提醒厦金航线旅客携带物品注意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22:40 国际在线

  新华社厦门9月20日电(余瑛瑞邢贺强)厦门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取道厦门至金门海上客运直航航线往返海峡两岸的台胞,携带物品要注意了解相关的检验检疫法规,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据了解,目前循厦金航线入境的行李物品中,每个月因违规违法而被强制销毁、退运处理的旅客携带物逾500多公斤。在这些被销毁或退运的携带物品中,有入境前需事先办理
检疫审批手续的种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烟叶、粮谷、豆类;有须经申报检疫才允许携带入境的鲜花、切花、干花、植物性样品、展品、标本、竹、藤、柳、草、木制品。

  根据进境旅客《携带物管理办法》,有8类物品严禁携带入境,包括:人血及其制品;水果、辣椒、茄子、西红柿等;动物尸体及标本;土壤;动植物病原体、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活动物(伴侣犬、猫除外)及动物精液、受精卵、胚胎等遗传物质;蛋、皮张、鬃毛类、蹄骨角类、油脂类、动物肉类及其制品、鲜奶、奶酪、黄油、奶油、动物血液及其制品,水生动物产品;转基因生物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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