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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与公安部将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23:16 人民网

  人民网济南9月20日电 记者何勇 从今日在济南召开的“贯彻落实《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动员部署会议上获悉,从现在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与公安部将组织全国工商和公安系统,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传销联合执法活动,执法重点锁定在14个省市区。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钟攸平介绍,此次打击行动将重点惩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打着职业介
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为传销提供条件的行为。严厉打击、坚决取缔以“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方式以及通过互联网、假借直销名义进行的传销活动。

  各地区将集中力量查处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以及通过互联网传销、利用传销非法集资等社会危害严重的重点案件。同时要规范直销行为,取缔打着直销旗号从事非法传销及直销企业从事传销的行为。对传销屡禁不止或者群体性事件频发的地区,对打击传销工作不负责任、推诿扯皮的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在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中,将加强高校防范传销工作,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

  今年截至8月底,全国工商和公安机关共查处、立案传销案件2900余起,涉案金额近30亿元,取缔传销窝点19000余个,清查、解救、遣散人员近50万人次。与去年同期比,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在全国大部分地区有所遏制,但在一些地方呈发展蔓延趋势,尤其是广东、广西、安徽、云南等重点地区呈现出高发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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