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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与工商部门推出四大措施打击传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23:19 人民网

  人民网济南9月20日电 记者何勇 从在今日召开的工商、公安联合打击传销部署会上,公安与工商部门将采取四个主要的打击主要措施,打击部分地区很猖獗的传销犯罪活动。

  1,工商与公安两不部门配合,建立打击传销的长效机制。国家工商总局与公安部建立打击传销定期通报制度,开展联合执法。

  2,重点地区打击传销联动。广西、广东、山东、河南、辽宁等14个传销活动比较集中的省区,将打击传销列入社会综合治理范畴,形成工商、公安、检察、法院、教育、电信、银行监管等等部门相互配合的联动机制。

  3,加大要案查处,建立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档案,严密监控。

  4,严厉惩处为传销活动提供仓储、培训场所和人员住宿等便利条件者,建立出租房屋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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