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员工可拒长假加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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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1日10:52 京华时报 | |||||||||
据《新闻晨报》报道上海市劳动保障局电话咨询中心负责人19日透露,除4种情况之外,员工有权对长假期间加班说“不”。 员工不得拒绝加班的4种情况是: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须及时抢修;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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