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国税局关于启用新企业所得纳税申报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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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2日04:06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 |||||||||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号)要求,自2006年10月1日起,全市国税系统所辖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统一使用新的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和核定征收申报表(以下简称:新报表),旧报表同时停止使用,请您及时与当地国税机关取得联系、领取使用新报表。同时,季度企业所得税远程申报系统也已
另外,新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查帐征收纳税人)也将在2006年度申报时启用,其与旧报表相比变化很大,请您关注近期有关媒体的宣传及主管国税机关的培训通知,及时学习、掌握新报表的填报方法。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2006年9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