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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发改委公布涉及出租车收费项目名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2日09:27 新文化报

  本报讯(记者 胡占山) 记者从相关方面获悉,我省近期公布了涉及出租车的收费项目名录,经清理后,涉及出租车的收费仅为20项。

  据悉,为切实减轻出租汽车企业和司机负担,保证石油价格形成机制在我省的顺利实施,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对我省涉及出租汽车企业和司机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政府性集资、摊派、经营服务性收费和其他收费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取消长春市
向出租汽车收取的公用事业附加费;取消道口监护费;暂停向出租汽车收取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社会治安群防群治费;降低养路费、出租车计价器计量检定费、长春市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经过清理整顿,共减轻我省出租汽车行业经营负担8992万元。

  最近,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发布了《吉林省针对出租汽车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目前,我省涉及出租汽车的收费项目共20项(见附表),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8项(国家级项目11项,省级项目7项)、政府性基金1项、经营性收费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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