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解放立交桥北侧百盏景观灯遭毒手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2日10:09 新文化报 | |||||||||
被毁坏的景观灯 本报讯(实习记者 董春梅) “这人太可恶了,好好的景观灯就这么给砸了!”昨日上午,本报接到市民电话,反映靠近长春解放立交桥北侧的上百盏景观灯被人砸碎,不仅给夜间交通带来不便,也损害了市容环境。 善良市民气愤不已
当记者赶到现场时看到,交通指挥中心对面的解放立交桥北侧护栏上的景观灯几乎全被损坏,有的整个灯罩都没了,有的上面还残留着些许碎片,更有甚者整个灯体几乎从护栏上脱离。 看到这么多灯被砸,行人都感到十分气愤。“昨天晚上我睡得迷迷糊糊的,就听到‘咣咣’砸东西的声音。我还以为楼上又在装修,可今早出来一看,才知道是景观灯被人砸了。”家住附近的张女士叹息,“这得损失多少钱啊!” 行人刘女士也表示,她和老伴儿带着小孙子溜达时,曾看到有人用螺丝刀撬灯,当她和老伴儿上前制止时,小孙子也跟着说“不要破坏公物”。“连这么小的孩子都知道损坏公物是不对的,他怎么下得去手?” 一夜之间砸没七万多元
103盏景观灯一夜之间莫名被砸,究竟会带来多大损失?记者随后来到长春市路灯维修所。“被损坏的景观灯是从外地买来的。每盏灯价值700多元,他这一砸,7万多元可就砸没了。”工作人员李先生说,这批灯是2003年安装的,自安装以来,受到破坏的事情时有发生,但一次这么多灯被砸还是头一次。 长春市路灯维修所苏所长表示,这是建市以来景观灯首次遭受如此大的损失。希望这次的巨大损失能够警醒市民,唤起人们共同保护公物的决心。 律师:按照规定可判刑
由于这次损失巨大,路灯维修所接到举报后立刻到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区分局普阳街派出所报案。目前,警方正在极力寻找目击证人以便尽早破案,如果您是目击者或者知情者请与本报联系,电话:0431-96618。 对于破坏景观灯的这种行为,记者昨天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2000元为一个界限,如果破坏公共财物造成的损失在2000元以上,那么他就涉嫌破坏公私财产罪。按照法律规定,损失在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损失在2万元以上,则可判处3年至7年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