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等6部委联合通报六起煤矿入股案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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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2日11:43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北京9月22日消息(记者李仁主)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务院国资委、工商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今天(22号)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在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情况及查处的6起典型案件。 他们是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李国君未按规定申报登记投资入股煤矿案;湖南省耒阳市人民检察院渎侦局局长欧阳亚平未按规定申报登记投资入股煤矿案;重庆
据了解:去年底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部署,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清理纠正工作不断深入,取得了新的进展。各地对申报登记人员情况的核实处理工作已基本结束,全国共申报登记5357人(其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023人,国有企业负责人1334人),申报登记投资入股金额7.55亿元。除少数申报登记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问题被调查尚未结案、所投资入股煤矿的债权债务纠纷的诉讼审理尚未终等原因暂时不能撤资退股,或因所投资入股煤矿倒闭、被关闭等原因无法撤资退股外,其余人员已全部从煤矿撤资退股,撤资退股金额7.09亿元,占应撤资退股金额的93.9%。各级清理纠正工作机构共受理举报1022件,已核查完毕92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8人,给予组织处理122人,移送司法机关45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