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小学用书目录编定 严令各地不得多订教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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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2日13:42 国际在线 | |||||||||
中小学用书目录编定 扬子晚报讯昨天,江苏省教育厅正式公布了《江苏省2007年春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并严令各地不得超目录订书,民办校不得随意删减和更改教材科目。 据书目规定,《书目》中含有教科书和教师用书、挂图等选用教材,教科书为必选
此外,我省高中一、二年级已全部进入新课程,江苏省教育厅已将《2006年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学用书目录》印发各地,供各地一学年(含秋春两学期)选用教材使用,2007年春不再编制高中一、二年级教学用书目录。此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学校订购、中小学校不得组织学生购买、发行部门不得向学校征订或随教材搭售其他一切形式的教辅材料,不得组织和要求学生统一购买各种专题教育读本、活动课程教材以及学习材料等。 (龚学明 孙为立) 来源:扬子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