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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学子因身高不够报考受限状告两部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2日14:44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小毛(化名)本是成都金堂一名应届考生,高考成绩上了录取线,但因身高不够,只得和自己心爱的专业失之交臂。原来,2003年教育部和司法部联合出台文件要求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6所高校招收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等专业时,四川、云南等西部地区男性考生身高必须高于1.68米才能报考。前日,小毛以两部委侵犯受教育选择权为由向北京一中院递交了诉状。

  身高不够

  梦想专业报考失败

  “我自小就喜欢侦探、推理故事。为了这个理想,我付出了很多很多。”小毛本是金堂某中学今年的应届考生,打算报考西南政法大学和西北政法学院刑事技术科学专业。在高中文理分科时,他特意选了刑事技术科学专业要求的理工科。今年高考,他考了583分,达到了往年政法院校该专业在四川省的

录取分数线

  正当小毛满怀信心地准备填报向往已久的专业时,指导老师告诉他,这个专业身高要求在1.68米以上,他不符合这一要求。

  2003年,教育部和司法部联合出台的《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提前录取专业招生办法》规定:凡报考六所院校提前录取专业的考生,四川等八省(区)的男性考生身高应在1.68米以上。

  代理人:用入警标准要求考生不合理

  “学这个专业并不意味着以后就当警察,用警察的标准来要求考生,显然没道理。”小毛的代理人、川大法学院教授周伟说,进入警察队伍确实是该专业的重要就业途经,按照《警察法》等相关规定,当警察也确实有身高要求。但现在大学毕业要自己找工作,所学专业和就业岗位不对口的情况比比皆是,因此这一限制没有道理。再说,搞刑事技术鉴定靠的是脑子不是身材。

  “《招生办法》实际上侵害了小毛的受教育选择权。”周伟说,每个公民都有平等地获得高等教育的权利。小毛的高考分数超过了欲报考两校的招生分数线,完全可选择该专业。昨日,小毛寄出诉状,将教育部和司法部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招生办法》违法。

  两部委:《招生办法》依然有效

  昨日,司法部的一位工作人员解释说,2003年司法部法规教育司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共同出台《招生办法》时,考虑到这些专业出来后主要还是当警察,所以就按入警标准制定了体检标准。“这主要也是为了学生今后的工作着想。”

  现在学校已经不包分配了,为何还要强行限制身高?司法部该工作人员说,其实制定《招生办法》时,教育部起了主要作用。只不过由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当时归司法部管,所以才联合出台,现在所有高校都划归地方或教育部直属了,他们也不好修改,更不好表态。

  随后,记者又拨通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电话。一工作人员说,到目前为止,《招生办法》仍然是有效的,其他的就不便多说了。本报记者 李凌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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