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推行农产品生产认证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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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2日23:00 深圳晚报 | |||||||||
本报记者丁荡新报道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昨天开幕。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深圳市食用农产品安全条例(草案修改二稿)》界定了食用农产品的范围,把大米、油料和调味品排除在外,并规定我市将逐步推行农产品生产认证制度。 有委员提出,《草案修改稿》第三条界定了食用农产品的定义,将条例调整的范围限于蔬菜、水果、水产品、畜禽、禽蛋及其经过初级加工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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