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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孕妇被多家医院拒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3日01:21 北京晨报

  因输血感染艾滋病病毒

  25岁的曼丽(化名)是因输血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一名不幸女子,几天前,怀孕6个多月的她到医院引产。然而,当她每一次坦诚地向医院说出自己是一名艾滋病患者后,所有的医院都将她拒之门外。经当地卫生局局长和防疫站站长亲自出面协调,曼丽前天最终被当地妇幼保健院接收了。

  ■艾滋孕妇 坦承病情被拒收

  曼丽是成都郊县一位年轻貌美的女子,在一次输血中不幸感染了艾滋病病毒。今年6月,曼丽到当地一家医院检查身体,结果被告知已怀孕3个多月,随后,院方将她的检查情况转给了当地防疫部门。

  在咨询了各方专家后,曼丽和丈夫决定放弃腹中胎儿。从上周开始,曼丽在丈夫的陪同下找医院联系做引产手术,但每次曼丽向医生说出自己是艾滋病患者后,包括当地中医院、人民医院在内的多家医院都以“医院没有手术条件”为由将她拒之门外。曼丽被拒的事被当地卫生局局长知道了。前天,该局长和防疫站站长经过紧急协商,当地妇幼保健院最终将曼丽收治入院。

  ■部分医院 风险太大怕麻烦

  记者走访了成都市部分医院,包括三甲医院在内的多数院方负责人都发出了相同的声音:他们不愿意收治艾滋病患者,更不愿意为其做手术。

  成都某三甲医院负责人称,为艾滋病患者做手术,主要有两方面的风险存在。第一,艾滋病是血液传播疾病,稍微处置不当就会引发感染。第二,很多医院担心收治艾滋病患者,会让其他患者不敢来医院治疗,影响生意。此外,特殊疾病也容易引发医患纠纷,医院怕麻烦。

  ■权威部门 医院不应当拒绝

  成都市传染病医院传染门诊主任陈仕晓介绍,根据今年9月1日新颁布实施的《艾滋病管理条例》规定,具备医疗技术条件的医院不应该拒绝艾滋病人就医。如果这家医院不具备医疗技术和感染控制条件,就应该建议患者到上一级医院、专业医院治疗。

  前天,记者还咨询了四川省艾滋病防治研究所专家。针对曼丽就医案例,该专家认为,中医院和人民医院拒绝收治都是不应该的,两家医院即便不具备收治或手术条件,都应该向患者讲明理由,而不应推诿了事。 《华西都市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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