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基隆市长贪污数千万获刑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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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3日01:39 新京报 | |||||||||
其国民党党籍被开除,市长职务尚未被解除 本报综合报道 台湾基隆市长许财利涉嫌公车土地购地弊案,基隆“地方法院”21日做出判决,依据贪污治罪条例,判处许财利7年有期徒刑。 据悉,该案发生在2001年,许财利和商人林正明合资新台币4700多万元,购买位于七
据悉,此案另有三人遭判刑,包括基隆市前副议长杜镇川。面对判决,许财利表示遗憾,强调自己一定会上诉。据指,依台湾有关规定,图利罪需二审判决,县市长才会解职,因此,许财利的市长身份暂不受影响。 中国国民党发言人黄玉振当晚表示,国民党将依党纪处理规定,以高标准原则,从严、从速处理,开除许财利党籍。据悉,国民党中央廉能委员会与考核纪律委员会将于日内召开会议,完成处理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