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欧洲游一人脱团组团单位赔偿1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3日02:35 新晚报

  据新华社北京电(记者 李京华)北京市一家单位组织18名团员出境游,途中一名团员在意大利离团,未随团回国。旅行社因此要求组团单位兑现事先质押在旅行社70万元的转账支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21日对这起担保合同纠纷案作出一审宣判:组团单位赔偿旅行社1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由于被告在担保函中仅写明团员如不归每人付10万元担保,
而未写明70万元担保的具体范围,现原告亦不认可被告关于担保仅限于对特定7名团员作出的答辩理由,故应当认定被告是针对全体团员作出的如有不归承担每人10万元赔偿责任的承诺,原、被告间符合担保法律关系的构成要件,现一人自境外离团后至今未归,依担保函的约定,被告承担担保责任的条件成立,故被告理应依其承诺向原告支付10万元。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