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游一人脱团组团单位赔偿1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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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3日02:35 新晚报 | |||||||||
据新华社北京电(记者 李京华)北京市一家单位组织18名团员出境游,途中一名团员在意大利离团,未随团回国。旅行社因此要求组团单位兑现事先质押在旅行社70万元的转账支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21日对这起担保合同纠纷案作出一审宣判:组团单位赔偿旅行社1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由于被告在担保函中仅写明团员如不归每人付10万元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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