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唐山一公安副局长入股煤矿没登记未退股被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3日03:07 燕赵都市报

  据新华社电昨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国资委、工商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在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中查处的6起典型案件。其中,我省唐山市开平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李国君因未按规定申报登记其投资入股煤矿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在清理纠正工作中,共有5000余名国家干部从煤矿撤资退股7.09亿元。

  经查,唐山市开平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李国君于2002年7月,在该区东风煤矿投资入股50万元,截至2005年7月共分得红利60万元。在开展清理纠正工作期间,李国君未按规定申报登记其投资入股煤矿问题,也未撤资退股。2005年12月唐山市开平区刘官屯煤矿“12·7”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后,事故调查组在调查李国君涉嫌徇私枉法问题时,发现了其投资入股煤矿的问题。李国君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被列入此次典型案件的还有湖南省耒阳市人民检察院渎侦局局长欧阳亚平未按规定申报登记投资入股煤矿案、重庆市开县伍代强等人未按规定如实申报登记投资入股煤矿案、湖北省大冶市冶金行业管理办公室党委书记李志刚虚假撤资退股案、山西省宁武县农业局副局长兼经济林开发公司经理郭勇虚假撤资退股案、四川省大竹县县长助理王绍奎顶风违纪投资入股煤矿案。

  据悉,2005年底以来,在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中,全国共申报登记5357人(其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023人,国有企业负责人1334人),申报登记投资入股金额7.55亿元,撤资退股金额7.09亿元,占应撤资退股金额的93.9%。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