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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公务罪———两起打交警的案子都判了 因交通违法服刑多不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3日03:30 沈阳网-沈阳晚报

  本报讯(记者王野郊通讯员王艳锋)违章行驶,被交警拦下,不仅不虚心接受处罚,反而对交警大打出手,3名市民因触犯法律付出沉重代价。9月22日,记者从和平区法院获悉,两起妨害交警执法的案件已作出依法宣判,3名被告人分别以犯妨害公务罪受到惩处。宣判后,被告均表示服判。

  打伤交警拘役半年

  今年6月23日下午5时,邵某与爱人共乘一辆电动自行车,经过和平区三好街交通岗附近时,因为违章行驶,被和平区交警二大队的民警王力博、巡警冷立东、沈阳交警支队的民警刘大忠拦下,3名交警对邵某进行处罚。在处罚过程中,邵某对依法执行公务的民警进行辱骂、厮打,将民警使用的警务通打落到地上,造成民警王力博、冷立东多处轻微伤。

  此案经和平区法院审理后,法院以犯妨害公务罪依法判处邵某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宣判后,邵某表示不上诉,今后会自觉遵章守法。

  两姐妹各罚五千

  今年4月15日上午9时许,和平区居民姜敏、姜红(均为化名)开车行驶到和平区民主路禁行路时,被正在执勤的民警高玉峰发现,高玉峰依法将二人拦下进行处罚。为了不交罚款,姜敏、姜红竟动手将高玉峰的颈部、胸部、双手抓伤,经鉴定为轻微伤。

  和平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姜家二姐妹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分别判处二人罚金5000元,依法上缴国库。宣判后,两人均表示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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