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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电3400度自首获缓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3日03:52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早报讯 闫某在丰盛路开了一家网吧,去年5月底一天,闫某私自在网吧总电表处,采用倒拨电表计数器的方式窃电近3400度。电力部门工作人员检查电表发现问题后,向警方报案,闫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法院审理后认为,闫某的窃电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因能主动投案,作出有期徒刑6个月、缓期1年执行的判决。昨天,法院判决生效。(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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