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疼啊!40棵槐树被“砍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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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3日03:52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 |||||||||||||||
现场只剩下一个个树根 早报讯 昨日,家住太湖路的赵先生向早报热线82888000反映说,在市南区高邮湖路
40棵槐树被砍伐 记者立即赶到江西路和八大湖之间的这条土路,看到这个施工队正在填埋路边的一条大沟,沟沿上的大树和大量的灌木都已经被砍伐掉,只剩下几十棵露着白茬的木桩子。家住香港中路的徐先生正巧路过此处,他告诉记者,这条路虽然是条无名的小土路,但路两侧的树木很茂密,其中槐树已有20多年的树龄,总共有近40棵,“就这么给砍了,真让人心疼。”徐先生说。 称要建停车场 据现场施工人员讲,因附近缺少停车场,他们接到有关部门通知,要填埋大沟之后改建成一处停车场。他们还说,已经到林业部门办理了有关手续,并获得了砍伐证。记者希望他们能出具砍伐证,对方以领导不在现场为由,拒绝了记者的要求。 超范围砍伐已立案 记者随后与市林业局取得联系,工作人员说,他们查看后发现这处施工地点严重超出了批准的许可证上的范围,他们当时只是批准砍伐一棵已经烂了树心的杨树,其它的树木要求施工方合理移栽。他们已将此事转给市南城管局。 负责这件事的市南城管六中队栾队长告诉记者,施工方向他们提供了林业部门出具的绿地施工许可,但许可证明上只标明砍伐一棵杨树。施工方表示,审批许可证时他们以为刺槐可以移植,但施工时才发现,刺槐根本无法移植,就自作主张全给砍伐了,执法部门已对此立案调查。根据相关法规,毁绿单位在接受处罚的同时,还要在原处补种5倍的同样树种。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记者 张建华 赵健鹏 摄影报道) 大槐树被砍了头,让人心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