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辽宁日报传媒集团记者证、工作证使用和管理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3日05:27 北方晨报

  辽宁日报传媒集团编辑出版省委机关报--《辽宁日报》。同时,编辑出版《辽沈晚报》、《半岛晨报》、《北方晨报》、《辽宁农民报》、《辽宁朝鲜文报》、《辽宁日报海外版》、《辽宁法制报》、《时代商报》、《生活导报》、《升学指导报》和《记者摇篮》、《家庭科学》、《市场与消费》、《老同志之友》、《酒世界》杂志及北国网,为《华商晨报》主办单位之一。

  根据中央纪委、中宣部、监察部和省纪委、省委宣传部、省监察厅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辽宁日报传媒集团对记者证和工作证的使用和管理办法向社会进行公告:

  一、辽宁日报及系列媒体使用的新闻记者证,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确定的统一样式、统一编号,并加盖新闻出版总署印章、新闻记者证核发专用章、新闻记者证年度审核专用章和本新闻机构钢印。被采访对象在接受采访之前,可通过网址http://press.gapp.gov.cn或 http://www.mediainchina.org.cn核验记者身份。

  二、本集团员工使用的工作证,由集团确定的统一样式、统一编号,并加盖辽宁日报传媒集团工作证核发专用章、辽宁日报社钢印。社会公众可通过网址http://jobid.lnd.cn核验员工身份。(目前正在进行网址建设及工作证更换工作)

  三、集团只认可以上两种证件为有效证件,其他各种证件视为伪证,一律无效。

  四、欢迎社会公众对辽宁日报传媒集团工作证的使用和所属媒体记者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持有以上两种有效证件牟取私利等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者,可向辽宁日报传媒集团举报;如发现持有伪证假冒辽宁日报传媒集团工作人员的,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

  辽报集团举报电话:024-22698450、8262、8265、8266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中山路339号,邮编:110014

  辽宁日报传媒集团

  二OO六年九月二十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