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管制刀具进校园,拘留!山东警方严打校园涉刀违法犯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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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3日06:05 舜网-济南时报 | |||||||||
时报9月22日讯(记者 殷玉国)携带管制刀具进校园将被拘留。从现在起,全省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要集中开展“禁止刀具进校园”活动,山东公安机关对校园周边贩卖管制刀具以及非法携带刀具进入校园及周边的社会闲散人员要加大处罚力度,一律予以拘留。 近年来,我省校园及周边持刀侵害学生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案件屡有发生,个别学生随身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给师生人身安全带来一定威胁。为此,省公安厅、省教育厅
对携带其他非学习所需刀具进入校园的学生,学校动员其主动交出刀具,拒不交出的,由学校保卫部门予以收缴,并予以通报批评。 相关链接 管制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以及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无弹簧但有自锁装置的单刃、双刃和形似匕首但长度超过匕首的单刃、双刃刀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