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严限缴存额度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不得高于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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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3日06:06 舜网-济南时报 | |||||||||
时报北京消息 据《北京晚报》报道,今后,有钱的行政事业单位将不能随意提高国家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即: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不得高于12%;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最高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记者获悉,财政部最新发布《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
财政部要求,要严格控制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即: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不得高于12%;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最高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通知》要求,对历年用住房公积金发放的项目贷款和单位贷款回收情况各级财政部门要督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全面清理,区分贷款责任,制定回收计划,限定时间回收资金。严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住房公积金用于新的项目贷款和单位贷款,杜绝挤占、挪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