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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济农民工有了“保护伞”我市将诉求代理服务延伸到农民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3日06:20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孙勇)记者日前在采访中发现一个细微变化:市总工会职工维权帮扶中心墙上的“维权对象”一栏中,增添了“农民工”一项。其实,这不仅仅是表面上的变化,自今年实行“职工诉求代理制”后,我市加大了对农民工的帮扶力度,把诉求代理触角延伸到他们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到2008年,外地来济农民工中90%有望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市总工会一位负责人如是说。

  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是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基础,一位工会工作者把劳动合同比作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伞”。针对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的情况,市总工会协调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实行“推进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督促用工企业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今年8月中旬,骄阳似火,泉城一些工地的工人仍在挥汗如雨。四建集团李尚梅项目部省疾控中心工地上,农民工潘雪中和工友一起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填写了工资支付表和工资发放表。“签完合同感觉有了保障,放心多了。”潘雪中笑着说。据在场的四建集团工会主席边勇介绍,目前集团在全市共有30多个项目部,100多个单项工程,各个项目部已基本建立工会,公司5000多名农民工成了工会会员。

  目前,全市40多万农民工正享受着加入工会、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及时领取工资等益处。他们大部分来自外地和周边县(市)区,分布在建筑、环卫、家政、餐饮等行业,承担了大量脏、累、苦、险工作,为城市发展作出了贡献。为帮助他们更好地维权,我市召开了农民工维权专题联席会议,由市总工会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委、卫生局、教育局、公安局等部门建立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从农民工建会入会、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劳动报酬支付、子女入学等方面,制定了服务农民工的措施。在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建筑业、商贸服务业和街道社区中,采取独立、依托、挂靠、联合等方式,建立工会组织发展农民工入会。同时,针对农民工流动性比较强的特点,实行农民工集体入会,简化入会手续。目前,已吸收12万名农民工加入工会。

  在济南务工的济宁市农民工薛强没有想到,自己反映的情况,会改变许多农民工兄弟的命运。两年前,他到市总工会反映,由于缺乏技能,在省城就业难。市总工会据此进行调研后,从2004年起开展了“金桥就业行动”,专门帮助农民工就业,到目前已安置农民工11700余名。在我市,农民工的很多困难是通过拨打“12351”职工维权热线、直接到工会反映和接受工会有关调查等形式解决的。

  农民工看病就医和子女入学等日常生活问题,也放在全市工会工作者的心中。从梁山县来济打工的李德阳夫妇,在土屋路租了一间简易房。今年6月,房屋起火,一家人生活陷入窘境。市中区总工会得知情况后,及时对李德阳一家进行了救助,并联系区教育局,为李德阳的孩子办理了外来务工子女定点学校入学手续。为了让农民工看得起病,去年5月,市总工会联合济南市第五人民医院,开设面向农民工的门诊,为农民工就医提供医药费20%~30%的优惠,而且农民工仅凭暂住证就可在居住社区享受当地医疗机构的惠民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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