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受贿八年笑言是“惯例” 晋电公司驻粤经理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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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3日07:34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 为获得多条线路的输变电工程,代表山西电力向广东电网多名领导送红包的同时,不忘给自己捞好处。21日上午,山西电力广东分公司原经理张玉龙在广州中院出庭受审,其被指控行贿共91.6万元,同时受贿140万元。 今年44岁的张玉龙是山西太原人,担任山西省电力公司供电工程承装公司的副总经理,同时担任山西电力分公司的经理,代表总公司在广东承接相关业务。
据广州市检察院指控,1997年至2005年间,为取得广东电网公司的多项输变电工程,由张玉龙决定并经手,向原广东省电力集团公司基建处输变电科科长、省广电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部副总经理、广东电网公司安全监察部副部长田某某行贿21次,共计52万元,向广东电网公司工程部技经科科长刘某某行贿18次共25.8万元,向原省广电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部项目分部经理侯某某行贿18次,共13.8万元。 张玉龙在庭上坦承,分公司的确在长达8年的时间内对上述人员行贿,但是表示都是在中秋春节的时候以红包的方式送出,并非为了项目特意行贿。在总公司的会议上自己曾将行贿事项向领导汇报,领导回应称“你自己决定”。当公诉人员问及送“红包”的规矩是从几时开始时,张玉龙笑答“不记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一直以来都是这么做的,是一种惯例,大家都这么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