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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不能干预农民合作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3日09:36 金羊网-新快报

  中国农村发展论坛热议单个农民如何改变弱势地位,农业部经管司巡视员刘登高表示

  新快报讯(记者陈志杰林菁) 第二届中国农村发展论坛昨天在广州召开。据国家农业部官员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可望于今年10月通过全国人大审议。

  合作社须自愿组成服务农民

  “我想办一个农业经济合作社。”昨天下午,农民企业家孙大午这样开始他的演讲。在过去的21年里,孙大午靠1000只鸡50头猪一片荒地起步,最终办成一个有1800名员工的农牧企业。当地农民购买农牧企业的饲料等产品,又把收获的粮食卖给企业,或成为企业员工,形成公司、农户水乳交融的良好经济局面。

  但孙大午认为这样的农牧企业还不是他想做的,他希望办一个农民自愿联合体,它不是靠资本说话,而是一户一票进行民主管理的农民经济合作社。

  在上个世纪,中国曾因强行推行农民公社的经济形式而遭遇失败,直到落实土地家庭承包责任制,农村经济才得以发展。但昨天与会的专家认为,农民需要重新组成经济合作社,以改变单个农民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弱势地位。

  “合作社必须由农民自愿组成,并服务于农民,农户保留有自主权。政府不能干预合作社。”参加论坛的农业部经管司巡视员刘登高说。他认为过去农民合作社的失败在于采用“政社合一”的体制,盲目追求共有化,忽视农户产权和自主权。

  新法10月提交全国人大审议

  著名学者秦晖认为,农民合作社的核心是增强农民集体谈判能力,目前农民正是缺少一种提出诉求的机制。农民出于自己的利益考虑,会自然联合并提出诉求。政府应该在尊重这种诉求的基础上建设新农村,而不是政府凭空“想出来”农村建设项目。

  学者吴思也认为,今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将达到3397亿元,但当然不能把这些钱分摊到每个农民头上。而是要通过政府将资金补助到农民协会,才能既“名正言顺又高效益”。

  今天,农村论坛将结束,并将发布农民经济合作社宣言。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起草小组副组长刘登高透露,该法将于10月第三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届时可望通过审议并颁布,使国家能以法律手段管理农民合作社。

  (紫/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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