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澄清有关动用“特支费”认养流浪犬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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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4日07:31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9月24日消息据香港中通社报道,台北市长马英九的特支费23日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针对民进党“立委”谢欣霓指控,马英九将家犬“马小九”的相关费用以礼品项目发票虚报“市长特支费”,费用高达七万多元(新台币,下同),马英九澄清说,领养“马小九”为公务用途,仅花费九千九百元,核销过程一切“合法”,与“公务机要费”完全不同。
据报道,马英九23日指出,他在七年前向“动物卫生检验所”认养流浪狗的过程,是一项公务活动;“马小九”在领回家之前,被送至医院做留置观察与检疫程序;当帐单送到市长办公室时,秘书在会计室的同意下以特支费核销,费用仅有九千九百元,而且他当时并不知情。 马英九表示,他最近与妻子讨论特支费问题时,才发现这件事情;即使核销过程合法,但他认为自己养的狗必须自行支付费用,秘书做法与自己认知不同,于是向主计单位要求调整,已签呈将支出收回,自行负担这项费用。(赵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