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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法院普推首访接待制 赴省进京上访比例下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4日07:56 荆楚网-湖北日报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梅华峰、通讯员唐业继)从2004年至今年8月,全省法院采取申诉首访接待制审查处理各类案件11280件,做工作息诉8927件,再审改判1775件,调解478件,全省涉诉赴省进京上访比例大为下降。

  申诉首访接待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当事人不服法院生效裁判首次提出申诉、申请再审的,由立案庭统一登记,交由原合议庭负责接待并对是否进入再审程序和服判息诉情况
及不能服判息诉的原因作出详细说明;对申诉无理的,实行包案负责制,由原分管院长、合议庭或承办人负责做好服判息诉工作等。

  据省高院有关负责人介绍,实施申诉首访接待制,缩短了申诉案件审查期限,提高了司法效率;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节约了诉讼资源;转变了法官工作作风,增强了责任心;提高了案件审判质量,维护了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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