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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拾荒老人被车撞伤获赔误工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4日09:16 河北日报

  新华社武汉9月23日电 捡垃圾的老太婆被撞伤,还要赔误工费?法庭上,保险公司代理人听到杜太婆的这个请求,笑了起来。然而,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最近对此作出判决:车祸受害人杜太婆获赔3万元,其中误工费1200元。

  据《楚天都市报》报道,今年62岁的杜太婆是湖北嘉鱼县人,在武汉以捡破烂为生。2005年1月16日,老人在一路口被吴某驾驶的摩托车撞伤。法医鉴定为10级伤残。

  随后,杜太婆将吴某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一并告上法庭索赔。在代理人的建议下,老人还提出了误工索赔。

  开庭时,面对老人提出的误工赔偿,保险公司代理人觉得好笑:杜太婆都60多岁了,又是个捡破烂的,哪来什么误工费?杜太婆的代理人拿出社区出具的证明,证实老人每月捡破烂的收入为600元。

  法院审理认定杜太婆确实存在误工损失,遂作出上述判决。

  湖北省华徽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勇介绍,根据2004年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的规定:“误工费的赔偿应当以有劳动能力为限。如受害人为无劳动能力人,误工费的损失就没有考虑的必要。”我国法律并未对执业年龄进行限制,因此,这意味着60岁以上的老人只要有劳动能力均可获得误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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