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出错致患者成“植物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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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4日09:48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
据新华社电(记者任硌)四川省金堂县人民法院近日一审审结一起医院治疗过程中出错致患者成“植物人”案。法院一审判决金堂县一家医院赔偿患者各种费用及精神抚慰金共计110万余元。 2004年9月,在某美容院洗完脸后,金堂县赵镇的蒋女士双眼红肿、泪流不止,便到金堂县一家医院五官科检查,医生诊断为双眼化学烧伤。蒋入住该医院后,医生用氧氟沙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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