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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一农场7蛀虫前“腐”后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4日10:59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瑞安市农业林业局下属的飞云江农场,近年来在土地征用、工程建设、资金管理过程中发生了一系列腐败问题,从2004年6月至今,瑞安市人民检察院共立案查处该农场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6件7人,涉及该农场场长、副书记、副场长、分场场长等人。

  据介绍,飞云江农场系国有农垦企业单位,由于历史原因政企合一,权力集中。农场的一些领导干部,利用各自在不同岗位所掌握的权力实施犯罪。1999年至2003年,该农场
职工潘某承包了农场水电管理等事宜,身为副场长的吴某利用职务便利搭空股,吴某为此非法收受潘某8万余元。在此期间,潘某还在场长张某乔迁摆酒时,替张某支付了酒款7千元,还委托副场长吴某送了1万元给张某。在该农场第二分场,先后有三任分场领导共4人被查处。特别是白某和陈某,在前两任被查处后,并没有引以为戒。据公诉机关指控,白某与陈某将300万元的职工再就业启动资金,明知为专款专用资金,却予以非法挪用。吴祖坚李翔 叶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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