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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人大代表驾车撞死人被判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4日12:50 黑龙江日报

  3月27日20时左右,侯建军与兴业山庄项目经理王国林等4人在抚顺市云顶歌厅喝酒。加上4名歌厅陪酒小姐,8个人共要了4瓶“花雕”和40多瓶啤酒,一直喝到28日凌晨。

  侯建军随后驾驶白色吉普车载着一名女子找地方吃夜宵。就在这时,白色吉普车左侧后倒车镜与裘吉刮碰。双方撕扯过程中,裘吉打了侯建军脸部一拳,然后跑开。侯建军驾车将裘吉撞倒,后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裘吉系因头部与钝性物体相互作用导致颅脑损伤
后,又引起血液吸入性窒息死亡。

  现在很难判断侯建军最初的动机,但结果是裘吉死了,留下了老伴和3个儿女。这是一个在1989年由两个破碎家庭组成的新家庭。一家5口全靠从抚顺矿业集团电修厂退休的裘吉每月600元的收入维持生活。

  当天8时,侯建军投案自首。抚顺一个省人大代表,竟开车故意将人撞死。侯建军是抚顺市兴业机械化运输有限公司董事长。从小失去父母的侯建军只读完了小学,此后就开始在社会上闯荡。1995年,侯建军发家,短短几年时间,他的“兴业”就垄断了抚顺的货物运输业。此后,他热心慈善事业,从2001年起资助了52名贫困家庭的孩子。2001年,侯建军获得了十佳优秀青年称号。随后当选为辽宁省人大代表。

  侯的律师说,如果不是省人大代表的身份,侯建军案件根本不会引起媒体和公众如此高强度的关注。“侯建军确实有罪,但罪不当诛。”在律师看来,在这一案件中,侯建军的人大代表身份显然被媒体和公众异化了。在抚顺这样一个下岗职工众多的东北老工业基地,侯建军的财富和政治身份在事发后成为普通民众的宣泄口。

  公诉方和辩护律师在法庭上进行了激烈的辩论。按照公诉方的意见,侯建军构成故意杀人罪。侯建军的一审辩护律师曹树昌认为,公诉方提供的证据只能证明侯建军犯有故意伤害罪,无法证明侯建军犯有故意杀人罪。一位参加过一审的辽宁记者回忆一审时的场景,当时公诉人对曹树昌提出的诸多证据均无法充分予以辩驳。但曹树昌的辩护观点却引起了庭下诸多听众的不满,听众席上几次传出对曹树昌发言不满的喧哗声。

  最终,一审判处死刑,一年半后,终审改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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