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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行人项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4日14:41 新闻晚报

  □通讯员束培民记者李胜南

  晚报讯带着到城市打工致富的“淘金梦”,贵州籍被告人黄小保来到了繁华的上海,他采取致富的方式却是非法“淘金”。日前,被告人黄小保被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以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6月22日傍晚,黄小保伙同他人骑摩托车至杨浦区三门路近国权北路附近,见陶女士独自骑自行车由东向西行驶,颈前露出了金灿灿的项链,便悄悄尾随在陶女士身后伺机作案。当陶女士车行至三门路、国权北路路口处,黄小保等看准此处行人相对较少便于作案,于是冲向陶女士,抢得其颈上千足金项链1根(价值2600多元),立即开动摩托车迅速逃逸。陶女士被吓懵了,从自行车上摔下,在路人的帮助下拨打了“110”报警电话。此后,警方加大了这一区域路段的守候盘查力度。三天后,被告人黄小保因形迹可疑被公安民警抓获。经讯问,黄如实交代了伙同他人实施抢夺的事实。

  法院认为,黄小保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伙同他人公然夺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但鉴于其被抓获后有自首表现,且能自愿认罪,遂依法从轻作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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