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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成本低洋名牌才敢知法犯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4日14:41 新闻晚报

  □据新华社电

  上周,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宣布,在日本宝洁株式会社蜜丝佛陀公司制造的SK-II品牌系列化妆品中查出禁用物质铬和钕。消息一出,立即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SK-II事件只是跨国公司在华出现品牌危机的一个缩影。近两年来,跨国公司在华屡
屡出现品牌危机现象,如肯德基的“苏丹红事件”、雀巢奶粉碘超标、联合利华旗下“立顿”速溶茶氟化物超标等。■品牌危机为何频频发生?

  一连串违规事件使人们对跨国公司的社会形象产生了质疑:为什么一向以诚信著称的跨国公司会连连发生信任危机呢?中国的市场专家分析认为,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一、在国内国外执行双重标准。从产品质量、技术标准、售后服务到危机处理,跨国公司在国内国外执行两套标准的现象大量存在。跨国公司在“本土化”过程中,通常会按照所在国的国家标准组织生产和经营。由于中国部分行业标准低于欧美国家,同款产品在国内外形成了实际意义上的不同档次。

  二、跨国公司在华违规成本太低。在中国的违规成本低,也是一些跨国公司敢于知法犯法的原因之一。在跨国公司眼里,“整顿时间短,处罚金额少”几乎成了一种“中国特色”。去年,宝洁公司的SK-II因为涉嫌虚假宣传被南昌市工商局罚款20万元。这样的罚款数额与其因为虚假广告所带来的产品知名度和利润相比,几乎是微乎其微。

  三、盲目崇拜洋品牌心理也使得跨国公司无视其产品质量和消费者的健康。业内人士一针见血地指出,过去这些跨国公司的身上被人为罩上了一层光环。从进入中国市场之初,他们就一直享受着“超国民待遇”:一方面在投资政策上享受着优惠;另一方面,在很多政府主管部门的意识中,世界500强企业都完美无缺。有媒体报道说,SK-II产品,除首次进口时有关部门进行过检验外,至今已有8年没有再进行过检验。而对普通消费者来说,这种盲目的崇洋心理更是根植于心间。

  ■立法规范刻不容缓

  专家认为,正是由于我们不成熟的市场监管体系和法律制度的空缺助长了跨国公司的违法行为,因此,应尽快从法律层面上规范外企的经营行为:

  一、取消外资的“超国民待遇”。“超国民待遇”是中国在改革开放之初吸引外资重要的优惠政策之一,曾为中国的外资增长做出过巨大贡献。但一些外资企业却利用“超国民身份”大玩“擦边球”游戏,或以撤资相要挟,迫使个别地方政府违规批准它们进入且享受特权。以世界零售巨头家乐福为例,它每年的销售额上千亿元,在中国违规开了二三十家店,但仅仅被罚款几百万元。将家乐福被处罚事件与中国银行在美国违规被罚上亿元的事件作比较,不难看出家乐福享有的“超国民待遇”。

  二、严格执行环境立法。许多跨国公司至今仍认为发展中国家是“垃圾场”,将高污染、高耗能企业转移过去,以减轻本国的环境和资源压力。虽然有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已经认识到环境保护是人类共同面临的问题,但跨国公司向发展中国家输出大量污染的情况仍时有发生。不久前发生在科特迪瓦环境污染事件就是一个例证。一艘外国货轮通过垃圾处理公司在阿比让十多处地点倾泻了数百吨有毒工业废液,废液排出的有毒气体造成6人死亡,近万人中毒。这一事件说明,某些跨国公司正是利用了发展中国家法律不健全的空子而达到自身的目的。

  三、对不守法企业处以重罚。长期以来,吸引外资是各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的重要工作,有的地方对外企几乎是“来者不拒”,根本谈不上对其经营行为进行监控。

  这方面,国外的一些做法值得我们借鉴。美国对违法经营行为的惩罚措施就非常严厉。中国银行纽约分行因前管理层的违规行为,被令向美国及中国政府缴纳总额达两千万美元的巨额罚款,就是一个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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