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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院首次强制清理人防地下室(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5日00:55 新京报
北京法院首次强制清理人防地下室(图)
朝阳法院对方舟苑小区人防地下室租户强制执行腾房。本报记者郭铁流摄

  本报讯(记者陈俊杰 刘英才 实习生刘博文)昨日上午,朝阳法院会同朝阳区人防办,对

望京方舟苑1、2、3号楼人防地下室,进行了强制执行,三座地下室内的所有物品被登记清理。部分因大房东隐瞒强制执行而被骗交纳租金的学生,被迫暂时安身到小区的5号楼地下室。据了解,这是北京市法院首次对人防地下室进行强制执行。

  地下室每个房间仅5、6平方米

  强制执行是应产权单位———和平街办事处的申请进行的。据朝阳法院执行庭副庭长汪冬介绍,2001年4月,和平街办事处与物华人杰公司签订5年的租赁地下人防房屋合同。但由于物华人杰公司只交付了部分租金,和平街办事处起诉收回房屋。双方达成腾退协议后,因转租的二房东拒绝腾房,物华人杰公司未履行腾退义务,街道办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执行庭调查发现,地下室本来空间总面积1500多平方米,由于出租人为获取更多房租,用木板搭成的隔断,空间狭小,每个房间仅有5、6平方米,3处人防地下室内共有房间159间,如鸽子笼一般。租住的多是中央美术学院自费生和准备报考进修的学生,还有一些是附近饭店的员工。

  因此,从上周开始,法院每天都派出法官到现场做工作,要求租户搬出。9月18日在现场张贴了腾房公告,责令21日必须腾退。

  执行时大部分地下室已清空

  昨日,法院60余名法警和执行法官执行时,为避免突发事件的发生,首次派出了价值上百万元、集远程数据传输、GPS定位、现场监控等功能于一身的“执行指挥车”。但由于前期工作到位,除2号楼地下室一女孩在清理个人物品外,1号和3号楼地下室空无一人。“执行指挥车”并没有派上用场。

  在执行过程中,几名学生模样的人诉说被骗遭遇。租住在3号楼地下室的小唐说,大多数人是在近期才搬进居住的,并向大房东物华人杰公司的负责人焦金龙,交纳了400多元的房租,多数人租期未满。由于法院强执,很多人不得不搬走,他和几位同学已经搬到5号楼地下室暂时安身。小唐和其他几位租户认为大房东故意隐瞒强执消息,骗取房租。

  对于小唐的遭遇,汪冬副庭长表示无奈。他建议小唐等人除继续寻找失踪的焦金龙外,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针对该小区4、5号楼住人情况,朝阳区人防办副主任尹建立表示,随后将展开调查。

  昨日上午,朝阳法院还对高碑店康家园小区擅自使用地下空间进行了强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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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均面积少于8平方米将受罚

  春节前朝阳区重点整治奥运场馆周边人防工程

  本报讯(记者陈俊杰)朝阳区人防办副主任尹建立,昨日在方舟苑小区执行现场透露,春节前完成奥运场馆周边四个街乡的地下空间整治工作。对擅自使用、扰民的地下空间将重点整治,人均面积低于8平方米的将被责令整改,不排除强制执行。

  尹建立说,在摸排中,视情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告、责令整改和最高3万元罚款等处罚。

  尹建立特别说明,针对朝阳区的特殊情况,房间内人均使用面积少于8平方米将受处罚。“管理办法”规定,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4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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