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医改不会效仿别国模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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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5日03:37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诗淇发自北京 针对近日各媒体报道的医改进程,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昨天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目前尚无详细方案出台。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国家11个有关部委组成的医疗体制改革协调小组已经成立。如果不出意外,医改大方案今年底或明年初即可出台。上述报道称,医改小组比较青睐政府承担公共卫生及全民基本医疗的“英国模式”。
据本报了解,医改协调小组的办公室设在发改委,卫生部部长高强任协调小组组长。毛群安表示,这次医改方案由发改委牵头,卫生部作为医疗主管部门,会积极配合各个层面的研讨,期待医改方案的成熟,尽快出台。“但是目前医改的方案不会仿效哪个国家的模式,而是要找出适合中国的医改模式。” 在中国改革开放28年后,医疗改革再次成为改革的重点话题之一,但究竟如何改革,各方始终没有达成统一的观点。 “卫生行业的改革牵涉的部门很多,卫生部门、药检部门、财政部门、社保部门需要建立一套相应的协调机制。更何况,卫生的改革跟老百姓的生命和健康息息相关,所以选择改革方式时需要谨慎。”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常修泽教授表示,“北欧的模式也好,美国的模式也好,有些我们是可以借鉴的,这些并不能完全移植到中国公立医院体制改革中来。” “卫生部希望大家关注医改,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也需要更多的人参与提出自己的见解,促进医改方案的形成。”毛群安说。 国家发改委日前下发的《医药行业“十一五”发展指导意见》(下称《意见》)表示,中国医疗事业的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全面配套的综合改革势在必行,新的卫生体制改革目标是,2010年实现我国对WHO“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承诺,所有居民全部享有基本医疗保障。 据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结果显示,目前有44.8%的城镇人口和79.1%的农村人口没有任何医疗保障,基本上是自费看病。由于医疗保障覆盖面小、用药和检查费用不甚合理、部分药品价格虚高,致使许多老百姓看不起病,全国每年大约有1000余万的农村人口因病致贫或返贫。 《意见》要求,“十一五”期间,要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积极稳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大政府卫生投入,解决医疗机构的收入补偿问题,根本改变“以药养医”的局面。加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进一步扩大社会医疗保险的覆盖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