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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北、于洪、辽中、法库晋升国家生态示范区(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5日06:30 沈阳网-沈阳晚报

  本报讯(记者张晶)通过3天的现场考察、观看专题片、听取汇报、民意调查等严格的程序,9月24日,国家创建生态示范区(县)考核验收组一致同意:沈阳市的沈北新区、于洪区、辽中县和法库县4个区(县)通过考核验收,可按程序报请国家环保总局审议批准。

  考核组认为,这4个区(县)开展生态示范区建设以来,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高,经济社会得到全面发展,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市民的抽样问卷调查也表明,沈北、于
洪、辽中、法库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分别为93%、92%、91%、92%。

  至此,沈阳市8个郊区县除新民市正在申报创建国家生态示范市外,其它7区县均已通过生态示范区(县)的验收。它标志着沈阳市又向创建生态市迈进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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