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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与教授联名上书北京市政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5日10:54 法制早报

  九大理由建议慎改“打工子弟学校”

  □本报记者朱雨晨

  上课半个多月了,广西沙河中心小学二年级的王凡(化名)还是不太习惯和同学们相处。虽然这里的教室窗明几净, 老师和同学都很好相处,王凡还是惦记着北京那所有点破烂
的学校,惦记着那些用普通话交流的同学们。

  王凡不理解为什么父母亲非要把自己留在这里上学。

  其实,王凡的父母亲害怕耽误了孩子的教育,在得知学校被取缔后,迅速作出送他回老家上学的决定。却不曾料到, 形势逆转。《京华时报》9月18日的消息称,北京市海淀区延缓取缔打工子弟学校,而那些原计划遭取缔的37所学校照常 开学,没有出现停课情况。另有消息称,九成学生返校。

  北京在行动

  今年6月份以来,作为“教育改革实验区”的北京市海淀区启动了一项专项治理行动,整改的对象是该辖区流动人员 自办学校(民间俗称为打工子弟学校,教育部统称为流动儿童少年简易学校),王凡所在的学校也在整治的范围内。据悉,7 月4日,海淀区取缔了其中37家学校,约15000名学生需分流。

  打工子弟学校诞生于上世纪90年代。随着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从农村到城里务工的人数在剧增。据2001年的有 关资料显示,全国大约有8000万名农村进城务工者,有200万学龄子女同行。目前,仅北京学龄期的流动少年儿童就达 37万之多。

  打工子弟学校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应运而生。发展到今天,某些学校有了自己的新校舍,添置了教学用的硬件 设施……但是大部分学校还是很简陋。

  本着“改善流动儿童少年受教育环境,确保师生安全”的目的,北京市政府7月12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未经 批准流动人员自办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加强领导,制定规范和清理整顿本行政区域内未经批准流动人员 自办学校的措施和在校学生分流方案,并于2006年7月中旬前报市教委;坚持“分流一批、规范一批、取缔一批”的工作 思路,尽快清理整顿未经批准流动人员自办学校;全方面存在安全隐患的,在今年9月底以前要坚决依法取缔;取缔前要做好 将在校生妥善安排到其他学校继续就读工作,保证其学业不受影响,维护社会稳定。

  这份文件下发后,迅即掀起清理整顿流动人员自办学校的高潮,以大兴区为例,2006年7月20日上午,大兴区 委、区政府召开了“大兴区清理整顿流动人员自办学校动员会”,宣读了《大兴区清理整顿流动人员自办学校工作方案》,并 于8月18日责令27家流动人员自办学校停止办学。截止9月5日,已有24所被撤消,分流、安置在校学生8065名, 另3所学校的撤并工作正在进行中。

  对打工子弟学校的整改,北京不是第一次。早在2001年,《中国青年报》以专题报道的方式探访流动儿童教育中 ,首篇说的就是北京的整改工作。当年9月,在北京丰台区,一些治安联防队员把守打工子弟学校的大门,阻止学生们进入学 校。知情者说,这已是该区近几年来第3次大规模地行动。

  来自北京市政府的消息显示,全市有未经批准自办的、专门接收流动儿童少年的学校239所,在校学生95092 人。

  取缔受质疑

  海淀区的文华学校曾在7月接到责令“停办”的通知。同时接到通知的还有振华等30多家学校。文华校长徐文斌表 示他怎么也想不到会是这样一个“结局”。

  今年5月,文华学校收到了海淀区教委发放的整改通知。通知的主要内容是,“因未办理办学许可证,条件不合格, 需要整改,时限为一个月。”五一放假,徐文斌就开始盖房子,希望能通过审查。一个月后,教委工作人员来验收了。徐文斌 回忆,验收的同时,却送来了听证告知书———徐文斌“擅自在韩家川办学的行为违法,拟停止办理。”告知书同时表示,徐 有要求听证和陈述申诉的权利。

  “章都盖好了,根本没有检查,只是一个程序,目的就是取缔我们。”徐文斌说。

  北京市对打工子弟学校的整改引来社会关注的目光。

  8月15日,新华时评以《简单取缔打工子弟学校不是好办法》为题发表了评论。评论认为,这些学校的出现和存在 有一定必然性……作为当地主管教育的行政部门,更应该想办法给这些勉强维持运转的学校更多的支持,而不是简单地让它们 “消失”。

  9月5日,一个帖子悄然出现在“乌有之乡”网站的“时代观察”论坛,《取缔打工子弟学校正在埋定时炸弹》的醒 目标题迅速招来网友的点击,跟贴者如云。

  9月16日,北京瑞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方平和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联名上书北京市政府,以九大理由建议政府 慎重处理打工子弟学校问题。

  也许,正是这些社会关注的声音,让整件事情出现“暂缓”。

  几大问题不容忽视

  “处理打工子弟学校宜采用渐进方式,要慎重。”上书市政府的李方平律师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诸多问题需要 政府考虑,拿出解决方案,认真落实。

  财政和预算问题

  “首先,政府应加大投入。政府不出钱,就使新移民陷入两难境地,甚至造成新的留守儿童问题。”李律师指出,分 流几万名流动少年儿童进入公办中小学并没有纳入北京市政府2006年工作重点,2006年北京市预算草案也没有编排取 缔打工子弟学校可能增加的预算经费。这样一来,在预算没有事先落实的情况下,北京市教委拟投入的8000万元可能会远 水解不了近渴。几万名流动少年儿童入学问题仍然令人担忧。

  而从2006年起,国家开始实行对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两免一补”(免学费、免杂费、对困难学生 发放生活补助)政策,2007年将扩展到全国大部分农村地区。“两免一补”政策的出台,是对弱势群体的倾斜和扶持,在 接受基础教育的人生起跑线上实现公平和公正。北京市也将拨款1.54亿落实28.9万远郊区学生的“两免一补”政策, 而在北京接受义务教育的37万名流动少年儿童却仍然没有享受,是由中央政府直接转移拨付还是以自有财力解决,也是北京 市必须直面解决的问题。

  公办中小学接纳量问题

  根据北京市的中小学办学标准,每班应该少于(含)40学生,而且发展趋势是小班化教育。在校舍、教师资源稳定 的情况下,能否突然容纳大量的分流学生就读,这是一个必须考虑的问题。

  很多人认为北京2001至2004年以来,因为户籍学龄少年儿童的减少,大约合并500所中小学,这些闲置的 教育资源,可以为流动少年儿童提供入学的机会。事实上,我们了解到绝大多数的新移民都是集中居住在交通物流比较发达的 城乡结合带,极少居住在城市中心区,城区闲置的教育资源根本无法解决流动少年儿童的就学问题。

  公办中小学的管理性障碍

  从入学、中途转学、教材设置、适应新移民特点作息的管理服务还存在重重障碍,教育行政部门必须着手解决。

  从以往打工子弟学校的经验看,中途转学的比例非常大,家长工作地点一旦变化,必然影响到孩子,公办中小学能不 能满足随来随收、随走随留、收费灵活的特点。

  流动少年儿童来自全国各地,根据目前的教育体制,绝大多数学生须回户籍所在地完成高中阶段教育和参加高考。而 北京本地教材和流动少年儿童普遍采用的全国统一版教材存在很大的区别。教材的不同将严重影响到流动少年儿童将来回原籍 参加入学考试。

  上公办中小学的法规性障碍

  海淀区、大兴区在清理整顿打工子弟学校时,要求学生家长带着“五证”(户口簿、暂住证、务工证明、居住证明、 户口所在原籍无人监护证明)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办理“在京借读证明”,到附近公办学校报到。后来在巨大的外界压力 下,海淀区教委表示:对于办理相关证件确实有困难的学生以及因“超生”而没有户籍证明的学生,将由主管部门协调入学。

  据了解,90%的流动少年儿童家庭没有办齐此“五证”,正常情况下,公办学校完全可以拒收。

  另外,来自农村的流动少年儿童原本就启蒙较迟,在随家迁徙过程中又多有辍学和留级的经历,存在普遍的超龄上学 问题。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北京市的《暂行办法》规定15周岁为接受义务教育的最终年龄,其实不尽合理,律师认为只要未完 成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都有权继续享受免费义务教育。

  【相关链接】

  中央政府出台的一系列倾向于切实保护新移民子女的受教育权的政策、法律:

  1、1998年3月2日,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公安部发布《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的第七条规定:“流动儿 童少年就学,以在流入地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借读为主,也可入民办学校、全日制公办中小学附属教学班(组)以及专门招收流 动儿童少年的简易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2、2001年5月29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第二条中规定:“要重视解决流动 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采取多种形式,依法保障流动人口子女接 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3、2003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 见》,该意见第二条规定:“进城务工就业农民流入地政府(以下简称流入地政府)负责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工作,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

  4、2006年9月1日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 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 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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