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情况在昆汇总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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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5日11:03 云网 | |||||||||
9月17日至23日,就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及我省实施办法情况,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省部分州、市进行了执法检查,昨日在昆明汇总检查情况。 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牛绍尧,副主任卢邦正、王义明分别率执法检查组赴昆明市、楚雄彝族自治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丽江市、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等地进行执法检查。检查组通过听取当地负责人的情况汇报和实地察看的方式,了解
检查组认为,自《民族区域自治法》及我省实施办法颁布实施以来,我省出台了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扶持力度,有力促进了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但由于我省特殊的环境因素,区域间、民族间的发展不平衡,部分民族自治地方投入不足、贫困问题突出,需要进一步采取特殊政策措施,切实加大扶持工作力度。同时,检查组还结合我省实际,就妥善解决民族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快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卢邦正主持会议。(张瑞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