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违者将被待岗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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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5日11:31 中国徐州网 | |||||||||
违者年终考核将定为不合格,并给予待岗处理 都市晨报讯(记者张敏玲)记者昨从市教育局获悉,该局规定,从即日起全市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违者除作 出书面检查、退回所得并被全市通报批评外,年终考核将定为不合格并给予待岗处理;未满见习期的新教师则予以解聘。
鉴于从事有偿家教的往往是较有名望的教师,因此该局还规定从事有偿家教者,当年不得参加各级学科性考试命题, 不得参加各级学科性竞赛活动的组织或担任评委。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和市、县(市、区)教育教学研究人员从事有偿家教,则 由有关部门(单位)免除其职务并调离岗位;特级教师、名教师、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从事有偿家教,由有关部门(单位) 按批准权限取消其相应称号。 徐州教育部门划定的“有偿家教”范围,除个人在家中或与他人合伙租用场地进行教育教学活动获利外,还包括在其 它教育培训机构兼课或为他人介绍有偿家教生源等。对学校管理不力的,将由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批评教育,并取消当年评先评 优的资格,综合督导考核结果定为不合格;造成严重影响的,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