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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院拒收怀孕女病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5日14:11 江南都市报

  南昌市精神病医院要民警签字担保才肯接收

  本报讯记者谢俊报道:医院竟以怀疑有身孕为由拒收110民警送来的女病人,这是23日晚发生在南昌市精神病医 院内的一幕。

  23日晚7时许,南昌110报警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福州路青山湖宾馆宿舍区有一约3
0岁的女精神病人。民警 后来将其送到省精神病医院。经诊断,该女子患分裂性精神病,医院出具了《“三无”流浪疑似精神病人医学检查印象书》。 按相关规定,民警把该女子送往南昌市精神病医院,并在途中去董家窑派出所开了介绍信,但南昌市精神病医院却拒收该病人 ,理由是怀疑她有身孕。该院值班的熊医生说,经他检查,怀疑该女病人有身孕。按照上级的要求,怀孕的女精神病人不接收 。理由是,治疗可能导致腹中胎儿畸形,没有经过监护人的同意,以后会引起麻烦。当民警表示该女子为外地人,可能没有监 护人时,院方说那就请民警作临时监护人签协议,表明医院治疗后对胎儿不负任何责任,医院就接收。

  为确认该女子是否怀有身孕,110民警拨打了120,但赶来的120急救中心人员称精神病人不是救治对象,没 有把该女子送往

医院。晚上11时许,该女子被110民警暂时安排在了董家窑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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