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不满意处长要免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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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5日14:11 江南都市报 | |||||||||
即日起省城开展“民主评议百名处长”活动 本报讯记者郭宁报道:记者昨日从南昌市委有关部门获悉,从即日起该市将连续3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民主评议百 名处长”活动。今年,将有100名处长接受民主评议,凡评为不满意处长的,由主管部门免去现职,安排其他工作岗位,评 议结果将向社会公布。
据了解,该市“民主评议百名处长”活动的参评对象为全市具有行政执法权、审批权和行政管理职能的处(室),将 分两年对所有应评议的处(室)进行评议,第三年对群众反映问题仍然较多的处(室)进行复评。评议内容包括机关作风与效 能建设、依法行政和依规办事、政务公开和事务公开、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工作作风、勤政和廉政等情况。 本次评议百名处长活动采取日常督查考评、社会各界测评和分类排序的方法,将100名处长按其职能分为执法监督 和经济社会管理两大类,分别计分排序,评出名次,评议结果将向社会公布。执法监督类排在前6名的、经济社会管理类排在 前4名的处长为优秀处长,由该市委、市政府予以表彰,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 据;执法监督类排在后3名的、经济社会管理类排在后2名的处长为不满意处长,在全市予以通报。 对发生下列问题之一的直接定为不满意处长 1.本人在评议过程中,因违法违纪问题被立案查处的; 2.本人一年内被效能告诫2次的; 3.本人在单位绩效考评中排在末位的; 4.发生被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或被中央、省部级部门定为典型案例通报的问题,一经查实,情节严重,并造成恶 劣影响的; 5.在评议中以不正当手段串联拉票,经举报查实的; 6.问卷调查中不满意率达50%以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