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存款保障计划今起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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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5日14:35 国际在线 | |||||||||
国际在线消息(驻香港记者 段爽):香港存款保障计划(存保计划)今日(25日)开始提供存款保障,存款人可获最高十万港元的保障。 存保计划的主要特点如下: ——除非获存保会豁免,否则所有持牌银行均须参与存保计划,成为计划成员;
——补偿上限设定为每名计划成员的每位存款人十万港元; ——存款人毋须就存保计划提供的保障作出申请,存放于计划成员的合资格存款会自动受到保障; ——港币及外币存款均受存保计划保障; ——存保计划保障存放于计划成员的合资格存款。年期超过五年的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用作抵押的存款、不记名票据、海外存款及非存款产品如债券、股票、认股权证、互惠基金、单位信托基金及保险单均不受存保计划保障; ——存保会将向计划成员收取供款,建立存保基金,基金的目标水平为有关存款总额的0.3%(预计约为十三亿港元); ——按个别计划成员的监管评级评估供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