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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法学习班在京举行 各级人大要尽快落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5日16:16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9月25日消息(记者刘振宇)监督法将于明年1月1号起施行。为全面准确地掌握监督法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为贯彻实施监督法做好准备,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4号至25号在北京举行监督法学习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盛华仁在学习班上强调,各级人大机关要深入学习掌握监督法的基本要领,研究贯彻实施监督法的具体措施,把贯彻实施工作尽快落到实处。

  盛华仁还向参加学习班的地方人大机关负责人通报了《全国人大机关贯彻实施监督法若干意见》的有关内容。他指出,要通过学习,从三个方面把握好贯彻实施监督法的基本要领。一是,人大监督是宪法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人大依法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既是一种制约,又是支持和促进,必须把监督与支持有效结合、有机统一起来。三是,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职权由常委会依法集体行使。人大机关是常委会的集体参谋、服务班子,在贯彻实施监督法中,其职责是为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开展监督工作当好参谋助手,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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